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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保证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1、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力度。本《规划》经批准后,将成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的指导性文件,市主管部门与宣传部门一起组织报刊、电视、电台等传媒工具进行广泛宣传,使我市人民、尤其是矿管人员、矿山企业牢固树立资源危机意识、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
市辖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写、宣传《运城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相关材料,发放至矿山企业及矿管人员,以增进其实施规划的自觉性。
2、编制《运城市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规划指标,逐年、逐条实施,具体落实实施《规划》的目标任务,逐年提高实施《规划》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组织上建立市、县两级实施《规划》的专人负责制,跟踪规划的执行情况。措施要适合市情、县情,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4、以《规划》为依据,市级国土资源规划管理部门要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划》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执法力度
1、加强矿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2、转变资源管理方式。在加强矿业权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规划和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将《规划》作为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抓好事前的行政审批,对申请探矿、采矿权人的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勘查、开采项目不予批准。
3、严格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依法查处大矿小开,采厚弃薄、采富弃贫等严重浪费矿产资源的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正常秩序。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整顿治理不合《规划》要求的矿山企业,对不能限期整改的矿山企业立即关闭。坚决淘汰落后的采、选、冶工艺。
三、建立矿业权市场,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1、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支持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提高本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质量,为商业性勘查开发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及良好的政策环境,降低投资风险,拓宽融资渠道。
2、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利用我市辖区内现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果,通过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手段,引导、调整、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3、对《规划》鼓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技术改革项目,伴、共生矿产综合利用项目,老矿山的技术改造项目、大型矿山的综合利用项目及各类矿山生态恢复、环境治理、土地复垦项目给予扶持。
四、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关于“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规定,制定《运城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对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充分重视技术人才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依靠科技提高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从根本上促进我市矿业结构的调整。
五、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治理状况进行系统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范围内重要矿产的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各类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我市矿产资源可供性及相应对策研究,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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